聯合報13日社會新聞中,報導描述兒子長期目睹父親酒後毆打母親時的內心掙扎,一方面想痛揍父親希望把他打醒,另一方面又謹記母親的提醒不能懷恨父親,於是貼心的兒子努力打工省餐費以親情喚醒酗酒父親主動接受戒酒治療;15日報導兒女為了保護母親,與父親扭打互相掛彩,並堅持告父親傷害。這兩個案例披露出家庭暴力中令人忽視的一環,即為目睹家暴兒少的身心靈發展。我們看到的是,在施暴與受暴的過程中,子女面對的親情矛盾與恐懼害怕,讓這群兒少,成為心傷小大人。
根據內政部主計處統計2001至2005年底,總計有13,5191件家暴開案數,若依據每個家庭有2.7名子女數計算,則有將近40萬的目睹家暴兒少需社會的關懷。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家暴被害人保護扶助達253,127人次,但在「子女問題協助」服務部分佔整體的1.6%,僅有3,989人次;並且相關社福機構並沒有專門針對家暴被害人子女的專業服務整合方案,足見現今家暴服務體系對於被害人子女問題的漠視。
通常父母認為孩子沒有親眼看到就不會造成影響,或期待孩子不受牽連,但這是不正確的觀念,因持續籠罩在家暴環境中不但使孩子受暴的危機增加,更傷害孩子對親密關係的信任感,影響未來情緒及人際關係的發展,也可能落入家暴的循環。目睹家暴的孩子常因擔心被施暴者發現、害怕他人異樣的眼光或沒有足夠詞彙表達甚至不知可以求助等原因,而未能與他人討論家中的狀況。但孩子常用一些外顯的行為,如情緒衝動控制不良、暴力行為或凸顯威脅性的語言,偏差的兩性互動;或是內隱的生理反應如嘔吐、頭暈、失眠、注意力不集中、憂鬱或自殺的傾向,呈現其發展上的阻礙。
目前學校與社會大眾對於目睹暴力兒少的辨識能力仍不足。因此,不論是家庭內、鄰居、學校、社福、司法、醫療等社區系統都應更重視目睹家庭暴力兒少的需求,及早提供必要的關懷與協助,避免悲劇重複的發生,並需打破家暴是家庭秘密的觀念,建立一友善的環境支持系統,讓處於家暴家庭中的孩子能對未來擁有更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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