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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援會執行長康淑華5/31接受網路媒體新頭殼《幸福加油站》節目專訪,主題為「你可拉他一把-用愛擁抱目睹兒」,呼籲大家一起來關懷周遭的目睹兒,從自己身邊可以做的幾件舉手之勞做起,拉目睹兒一把,就能改變目睹兒的生命。

看不見的傷口更痛  5萬個目睹兒需要關懷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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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淑華(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日昨屏東發生姊弟燒死施暴父親的悲劇,死者兒女長期遭受死者的家暴及性侵,心懷憤怒與怨恨,因而犯下此案。凶殘的施暴過程,不禁讓人懷疑,是什麼樣的憤怒,讓孩子走上此路?依據警方及家防中心的紀錄,這對姊弟未曾對外正式求助過,選擇把長年的痛苦與委屈埋藏在心理。如果,他們可以對外求助,如果,周遭的親友可以協助他們,或許,今天的結局就會不一樣,這對受創嚴重的孩子的人生,也許可以重新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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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英  婦女救援基金會救援部主任

 

    聽聞內政部所研擬的《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中,為了達到性工作除罪化,避免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觸犯通姦罪,規定其在從事性工作前,必須取得配偶的同意。針對此一規範,看在我們長期從事國內人口販運防制工作的民間團體眼中,感到極度錯愕,究其實,對於人口販運被害人而言,他們的配偶就是「人頭老公」、是共犯結構的一份子,那麼試問:此草案規範成人性工作者必須取得配偶同意,是否成了助長人口販運的合法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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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淑華/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日前挺身護母,但遭父親潑汽油縱火並毆打,身受重傷的孝子,已於去年 十一月六日 傷重不治。檢方日昨起訴施暴父親,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這則社會新聞背後所反映出的家暴防治問題,卻值得我們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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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鍾惠慈 (婦女救援基金會目睹家暴兒少服務組督導)

 

    近日發生在高雄的逆孫打死阿嬤的人倫悲劇,社會輿論痛斥田姓兇嫌泯滅人性,凶殘的施暴過程讓人髮指,另一方面,家屬也出面控訴兇嫌長久來對祖母暴力相向,全然不顧念阿嬤茹苦含辛一手拉拔他,更讓大眾為阿嬤抱屈嘆息。然而,在「共憤」與「同悲」的社會集體情緒之外,還有一個受忽略的幼小身影,他目睹了暴力,步行4公里向親人求救,事後出現了失眠、害怕表哥報復、傷痛祖母遇害等身心症狀,身心狀況令人擔憂,亟需被關懷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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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淑華(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打是情,罵是愛嗎?」暴力基本上是一種權力與控制的關係,施暴者使用暴力來展現他的權力,透過暴力來控制對方。例如對另一方行動及交友的控制,或以言語貶低對方、甚至是肢體的暴力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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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11/6)大法官釋憲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中「罰娼條款」後,內政部立即回應將朝性工作者「除罪」、「除罰」方向修法由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民間團體所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於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強力質疑內政部,在眾多爭議之中,居然做出如此草率的回應,恐將帶領台灣在販賣女體上領先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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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副執行長 康淑華
目睹暴力兒童服務督導 鍾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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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副執行長康淑華、社工督導曾瀞儀

 

在『月圓人團圓』的中秋佳節,發生了一件嚴重的家暴案件,台北一名男子因不滿同居人及兒子對其聲請保護令及提出告訴,而在深夜口角衝突後朝親生骨肉潑灑汽油並點燃火勢,造成兒子全身因二度灼傷而尚在加護病房治療中。這則人倫悲劇背後所反映出的家暴防治問題,值得我們深加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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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捐消費券,用公益拼經濟

 消費券這種刺激消費的方式到底何不合適?會不會有效果?算不算是強迫民眾消費的變相現金卡?可否扭轉經濟寒冬?到目前為止,或許還有一些爭議!而民眾除了準備用於血拼購物或者拒領之外,難道沒有其他用途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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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熱心公益關懷弱勢,卻為前夫背債的大愛電視台經理葉樹姍,遭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須將其捐款給二十個公益團體的八十四萬元捐款全數吐出,再償還給陳姓債權人。婦援會身為被捐款的公益團體之一,對於法院這項判決感到震驚與遺憾! 葉 小姐長期幫助公益團體,她的善行反而對社會具有示範作用,鼓勵社會賢達人士帶頭做公益,她為公益團體不支薪做義工,而公益團體以她之名回捐,有任何圖利自己的意圖嗎?未來公益團體在接受捐款時,還得先調查捐贈人的財務狀況嗎?法院這項判決將嚴重打擊公益團體,同時,也對有心做公益的社會賢達多所挫折!

為前夫背負數千萬元債務的葉樹珊,被債權人認為她是惡意捐款來躲債,於是控告葉樹姍及其捐款的廿個公益團體,包含婦援會、婦女新知、世展會、雲門舞集…等,皆在今年五月份就接受法院寄來的出庭通知,有些公益團體只為了幾千元的捐款,就得多次從中南部北上出庭,至於婦援會曾接受三萬多元的捐助,當然也在出庭名單之列。但我們要問:有誰會這麼笨,用小額捐款小益團體的方式來逃避債務?尤其,這些捐款其實是公益團體為感恩她的回捐款項!金融海嘯已經讓景氣走到谷底了,往後,我們這些公益團體要如何募款、要如何生存?

小姐在背負債務的情形下,每月薪資被法院查扣一部分以償還債權人,但卻不因此却於行善,還是非常積極幫助公益團體。只要有人向她求援,不管是記者會、節目活動主持…,她都二話不說,完全義務幫忙,分毫不取。這些點點滴滴讓公益團體滿心感謝,對她受到法院如此的判決更感到不捨。一個在媒體專業上受到尊敬的女性楷模,又得扮演先生在工作上的支援,但為其背書的後果,卻是如此不堪!婦女團體長期爭取女性權益,此時,卻感到無比的挫折!我們要努力的路,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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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捐助婦女救援基金會  做公益!還可抵稅喔!  

呼籲大家 捐券做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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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4.15

當移民署又出狀況… 高小帆/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移民署自今年成立以來風波不斷,三月份因為台北縣服務站無故遺失二百張「重入國許可證」,致吳振吉署長被記過兩次,昨天再度爆發十一名官員勾結人蛇集團,索賄、縱放非法仲介業者或雇主之重大弊案。民間團體禁不住懷疑政府自從去年底風聲鶴唳地展開「加強查處人口販運仲介及集團專案」實施計畫及「查緝人口販運仲介集團工作執行計畫」,這一切「積極作為」是否只是一場毫無意義的數字遊戲,更甚者,究竟提供這些揮舞著「正義」大旗的執法人員多少濫用職權、中飽私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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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13日社會新聞中,報導描述兒子長期目睹父親酒後毆打母親時的內心掙扎,一方面想痛揍父親希望把他打醒,另一方面又謹記母親的提醒不能懷恨父親,於是貼心的兒子努力打工省餐費以親情喚醒酗酒父親主動接受戒酒治療;15日報導兒女為了保護母親,與父親扭打互相掛彩,並堅持告父親傷害。這兩個案例披露出家庭暴力中令人忽視的一環,即為目睹家暴兒少的身心靈發展。我們看到的是,在施暴與受暴的過程中,子女面對的親情矛盾與恐懼害怕,讓這群兒少,成為心傷小大人。

 

根據內政部主計處統計20012005年底,總計有13,5191件家暴開案數,若依據每個家庭有2.7名子女數計算,則有將近40萬的目睹家暴兒少需社會的關懷。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家暴被害人保護扶助達253,127人次,但在「子女問題協助」服務部分佔整體的1.6%,僅有3,989人次;並且相關社福機構並沒有專門針對家暴被害人子女的專業服務整合方案,足見現今家暴服務體系對於被害人子女問題的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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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更新日期: 2006/12/20 19:12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二十日電)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日前表示,「穿裙子的不適合當三軍統帥」。公然反對台灣總統可以由女性出任;另對傳出民意代表出入「辣妹」招待所,有所謂「喝酒沒有年輕美眉坐陪,酒不會香甜」的言論,對此,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和女學會等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表達嚴正抗議。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何碧珍表示,婦女團體對公眾人物的歧視、不當言辭和脫序行為,感到深惡痛絕,並提出嚴正抗議。今天提出二點訴求:第一、各黨對民意代表言行應嚴格建立內規。第二、希望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嚴懲行為不當的民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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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體報導女大學生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一男子,分手不成反被拘禁並餵毒性虐待,並陷於愛與暴力陷阱無法自拔,女大學生所面對的,即是「危險情人」。婦女救援基金會在今年7月初發表年輕世代大調查-「危險情人看招!」,是針對全國15-25歲年輕人所做的約會暴力調查,目的在於了解年輕世代對於危險情人的看法,以及感情價值觀和危機處理的態度。

根據調查,社會頻傳男女感情糾紛的暴力事件,最大原因前三名為:溝通不良(20.6%)、個性不合(16.6%)以及劈腿或第三者介入感情(10.4%),值得注意的是,已婚年輕人有31.8%則認為「為了錢發生爭執」才是暴力事件的最大原因。再者,雖說有53.2%的受訪者覺得再怎樣都不應該動手動腳,但仍然有高達33.7%表示對方如有不對的行為打罵沒關係。而當知道對方有暴力傾向時,女性在第一時間想分手的比例達72.7%,但類似此事件中的女大學生,因為聽信危險情人的甜言蜜語覺得對方仍然愛自己因而同意繼續交往,並否認對方的危險特質者,竟也高達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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