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援會執行長康淑華5/31接受網路媒體新頭殼《幸福加油站》節目專訪,主題為「你可拉他一把-用愛擁抱目睹兒」,呼籲大家一起來關懷周遭的目睹兒,從自己身邊可以做的幾件舉手之勞做起,拉目睹兒一把,就能改變目睹兒的生命。
看不見的傷口更痛 5萬個目睹兒需要關懷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5626
婦援會執行長康淑華5/31接受網路媒體新頭殼《幸福加油站》節目專訪,主題為「你可拉他一把-用愛擁抱目睹兒」,呼籲大家一起來關懷周遭的目睹兒,從自己身邊可以做的幾件舉手之勞做起,拉目睹兒一把,就能改變目睹兒的生命。
看不見的傷口更痛 5萬個目睹兒需要關懷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5626
文/康淑華(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日昨屏東發生姊弟燒死施暴父親的悲劇,死者兒女長期遭受死者的家暴及性侵,心懷憤怒與怨恨,因而犯下此案。凶殘的施暴過程,不禁讓人懷疑,是什麼樣的憤怒,讓孩子走上此路?依據警方及家防中心的紀錄,這對姊弟未曾對外正式求助過,選擇把長年的痛苦與委屈埋藏在心理。如果,他們可以對外求助,如果,周遭的親友可以協助他們,或許,今天的結局就會不一樣,這對受創嚴重的孩子的人生,也許可以重新來過。
長期受虐的孩子,會造成身心發展上嚴重的創傷,他們長期處在恐懼及被拘禁的生活中,身心隨時處在『備戰』的警戒狀況,精神與肉體遭到控制與剝奪,自我的形象被摧毀,甚至進而放棄自己,許多孩子也會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在人際互動上也產生困難。
孩子早年的自我認同來自於與主要照顧者的互動,但受虐的孩子必需從與不斷傷害他的父母的互動中去界定自己的價值,我們可想而知,他的自我因而往往是扭曲、否定與負面的。令人擔憂的是,這樣的記憶與痛苦並不會隨時間的流逝而消失,當進入成人後,這樣的經驗會再帶入他的婚姻、他與孩子的關係、他的工作表現上,也因此,這些孩子需要及早被協助,才能扭轉他們的生命旅程。
你可以這樣幫助孩子:
1.如果你是一般大眾:當發現鄰居嚴重打罵孩子,孩子的身體常有傷痕,精神狀況恍惚,請務必通報全國婦幼專線113。你的一通電話,可以挽救一個家庭,你不僅幫了孩子,也幫助了施暴的父母有機會接受治療,學習該如何面對自己的情緒,善待孩子。
2.如果你是老師:當發現班上的孩子有自我傷害或企圖自殺的言語或行為,對同學使用暴力行為或言語上的傷害,或者本身情緒低落,過於退縮或兇暴,請務必關心他行為背後的原因;若確有家暴事件,請給予他支持,並通報社政單位。
3. 如果你是當事人:家暴不是你的錯,你值得被關愛、被肯定,請你向你的老師、朋友,或社工求助,幫助自己,走出暴力的陰霾!
扭轉受暴兒的陰影 你可以…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96501.shtml
文/康淑華(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打是情,罵是愛嗎?」暴力基本上是一種權力與控制的關係,施暴者使用暴力來展現他的權力,透過暴力來控制對方。例如對另一方行動及交友的控制,或以言語貶低對方、甚至是肢體的暴力傷害。
男女在戀愛初期,面對暴力行為經常解釋成「因為他愛我,他才會嫉妒」、「他愛我,他才不希望我…」,包容對方任何不合理的行為,甚至期盼透過溝通改變對方,結果反而讓自己陷入致命危機。日昨震驚社會的情殺事件,目前還在醫院與死神拔河的安親班黃姓女 老師,即不幸遭到恐怖情人開槍射擊。
其實,很多的婚暴案件,交往期間施暴者的暴力傾向早已有軌跡可循,包括低自尊、情緒不穩、脾氣暴躁等,或是有傷害自己和親友的暴力紀錄,以及有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等,都是引發暴力的潛在因素。
我們提醒民眾要有自我保護意識,當發現對方是危險情人時,可以參考以下處理方法:
一,面對感情保持理性,動口不動手。
二,注意對方行為是否會對自己帶來恐懼。
三,情感自主權在自己手裡,不可單純期望透過溝通來改變對方。
四,如果對方情緒不穩或有動粗前例,談分手時最好找朋友、家人等第三者到場,以免發生危險。
五,若有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可找專業諮商單位尋求協助。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86530.shtml

「新聞不是類戲劇 壹傳媒勿侵人權」記者會
時間:2009年11月26日 上午10:00開始(9:45集合)
地點:蘋果日報大門口(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48號)
發起單位: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市教師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勵馨基金會、台灣省教育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
《公民團體聯合抗議聲明 2009.11.26》
譴責壹傳媒模擬新聞侵害當事人人權 呼籲NCC等主動調查與納入審照依據
近日壹傳媒在其蘋果日報網頁上,開始播放「動新聞」的動畫新聞模擬,其中包括大量對社會案件的犯罪或意外事故過程的模擬畫面。我們認為,動新聞的模擬畫面,不僅有違反相關內容法規之嫌,更重要的是,透過對於犯罪或事故過程的細節的戲劇性影像模擬「重播」,對事件受害者、嫌疑人、與相關當事人的基本權益,不斷地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
我們強調,新聞不是「類戲劇」,更不應該侵犯當事人人權,因此,為維護人權,我們嚴正要求壹傳媒立即停止此類侵害當事人基本權益的模擬新聞手法,同時呼籲NCC及相關主管機關主動調查、並以調查結果作為目前審查壹傳媒衛星電視頻道執照的重要依據。
一、 壹傳媒以「動新聞」大量模擬動畫方式報導性侵害、性騷擾、兒虐家暴等社會新聞,其直接刊載受 害當事人照片等報導手法已有違反相關法律之虞,我們呼籲相關主管機關應立即展開調查。
二、 我們認為,犯罪等負面社會新聞事件,壹傳媒不應為突顯其圖象式文字報導風格,持續漠視過度描述犯罪細節造成侵犯相關當事人人權。
三、 我們呼籲,主管機關NCC應該依現行法令或相關媒體自律原則,嚴格審查壹傳媒集團電視執照。
四、 未來壹傳媒電視應加入衛星電視公會,簽署以人權保障為主的「新聞自律執行綱要」,並遵 守相關自律準則。

馬總統:國外婦女團體都抗議了
您怎麼辦?!
今天(11/25)是聯合國制定「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滿十週年,『反性剝削聯盟』召開記者會指出,馬政府的性產業政策已引起國際間婦女/人權團體的憤怒。聯盟呼籲,馬政府不僅需要思考性產業對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更要慎思勿成為剝削弱勢女性的那雙手。
『反性剝削聯盟』邀請國際婦女與人權組織串連共同反對性產業,邀請發出後即獲得國際間熱烈迴響,並對聯盟提出的訴求表達認同,其中包括:全球反婦女販運聯盟、國際婦女權益平等組織、加拿大渥太華性侵犯支持中心、加拿大亞裔婦女終止性剝削聯盟、韓國平澤性暴力諮詢處、加拿大全國性侵中心總會、溫哥華性侵害及婦女庇護中心…等團體,有些團體還特別錄製影片,表達對馬政府性產業政策的不解與抗議。國際婦團認為,成立性專區非國際趨勢,台灣逆勢欲讓性產業合法化,在全球努力反人口販運中,啟不開大門讓合法掩護非法?
娼業是對女性的重大暴力行為
國際婦女權益平等組織執行長Taina Bien-Aime表示,從多年工作經驗得知,娼業與性販運有密不可分的關聯,全世界婦女組織正在攜手合作終結對婦女及少女的性剝削。期待台灣政府應多了解其他國家,如瑞典、挪威、冰島、菲律賓及尼泊爾等,如何勇敢採取政策,保護性買賣中的婦女及兒童,並懲罰剝削者。
加拿大亞裔婦女終止性剝削聯盟指出,性產業合法化表示能讓男性可以合法將暴力加諸女性身上,並無法促進性別平等,事實上,是將女性商品化,同時也讓政府光明正大依賴販賣女體的稅金收入,也會因此讓組織犯罪及販運婦女更為蓬勃發展,台灣欲提升婦女少女權益,切勿將性產業合法化。
性產業合法化將讓台灣成為國際尋歡樂園
韓國「平澤性暴力諮詢處」處長金貞淑表示,性暴力或性交易的問題嚴重侵害女性權利,若是合法化,反而會對女性的人權造成更多的侵害。舉例而言,當年澳洲政府將性交易合法化後,女性所遭受到的性侵害或性暴力不減反增,其他國家的人,更因而紛紛來到澳洲尋歡。所以,希望臺灣政府能再次審慎思考性交易合法化的問題。
莫讓「性勞動力」成為女性的主要勞動價值
加拿大渥太華性侵受害者支持中心表示,若政府無視娼妓業和肉體買賣中對女性身體及強迫勞動的剝削,讓社會誤以為女體是隨處可得的商品,也讓社會誤以為女性的主要勞動價值是她們的「性勞動力」。在推動性別平等的社會,對於立法傳達的訊息更應謹慎小心,小心這些立法在未來可能將阻礙性別平等,呼籲台灣政府需正視來自大眾的聲音。
娼業合法化並無法控制性產業,反而擴張性產業
《嫖客》一書作者 Victor Malarek指出,有人主張娼業合法化可以給女性安全的環境,但那並不是真的安全,僅是降低損害。如,每月發生8、9起性侵案件,而現在只有2、3次,但並沒有人真正討論到要如何完全消弭對女性的暴力,因為要真正消弭暴力,必須要廢除娼業。
綜觀國際趨勢性交易管理政策,歐洲各國在處理性交易議題上主要有三種模式:
一、性交易非法的國家,包括瑞典、挪威、冰島等20個國家。
二、個人以性換取金錢不違法,但組織性的活動例如娼館、仲介屬非法,包括英國、法國、義大利等18個國家。
三、性交易合法並立法規範,包括荷蘭、德國、瑞士等7個國家。
『反性剝削聯盟』認為,目前在德國、荷蘭等先進國家實施性交易合法化後皆面臨嚴重人口販運問題挑戰的情況下,台灣政府應借鏡他人的失敗經驗,不要重蹈覆轍更不應讓性產業合法化,導致紅燈區成為販賣女性人口、性剝削和洗錢的犯罪溫床,形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聯盟成員之ㄧ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被視為全球性工作最開放的荷蘭,經研究卻發現,荷蘭有50-90%的性工作者經常被皮條客及顧客恐嚇、毆打,甚或性侵害,鹿特丹政府已決定取消性產業專區,阿姆斯特丹市府更直指紅燈區為女性人口販賣、性剝削和洗錢的犯罪溫床。2008年12月,阿姆斯特丹市議會公布將於2012年啟動整頓市容十年計畫,欲縮減一半之紅燈區櫥窗。
聯盟成員之ㄧ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表示,目前台灣並未看見國際性產業政策趨勢,要讓從娼女性不繼續被性剝削,政府應在大法官釋憲之後,對性產業的縮減有更積極的施政措施,才是真正落實婦女人權的作法。
『反性剝削聯盟』指出,性交易的實質內涵就是一種性剝削,性交易若全面合法化將導至台灣性剝削的狀況更為嚴重,因此在「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聯盟要求馬政府應縮減性產業才能降低婦女被剝削、受暴的可能。
『反性剝削聯盟』也將啟動縣市長候選人聯署列車,致公開信給全國17縣市共54位候選人對是否於選區設置「性產業專區」表達對色情專區與性產業合法化的真正想法與政策,提供選民參考。
「反對性產業、拒絕販賣女體」,期許台灣一起終止對弱勢婦女的性剝削。

日前(11/6)大法官釋憲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中「罰娼條款」後,內政部立即回應將朝性工作者「除罪」、「除罰」方向修法,由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民間團體所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於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強力質疑內政部,在眾多爭議之中,居然做出如此草率的回應,恐將帶領台灣在販賣女體上領先全球!
『反性剝削聯盟』認為性交易的實質內涵就是一種性剝削,性交易若全面合法化將導至台灣性剝削的狀況更為嚴重。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性產業產生的真正原因是國家無法善待弱勢女性,是一種性別暴力,賣娼對於弱勢女性是極大的傷害與剝削,這絕不是一個公平交易,更非一般勞動產業的交換關係,長期關心性交易與性剝削的勵馨,看到許多的少女與婦女,因為經濟及機會的匱乏,不得已『選擇』進入這個行業,卻不斷被剝削愈形弱勢,從娼並未為解決她們的困境或讓她們真正賺到錢,大多數的錢都進入人口販子、皮條客、老鴇、業者的手中。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指出,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認為,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是發展趨勢,但此種作為是否能有效地管理性產業、使從事性交易者「去污名」、並保護因經濟需求而從事性交易的女性,仍須進一步地評估。以臺灣本身為例,民國四十五年時,將萬華區華西街設置為合法的風化區,不但沒有達到輔導公娼轉業的目標,反而吸引更多的私娼湧向該區,婦援會的董事王清峰,現法務部部長,即曾騎機車至該處救援出許多私娼。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表示,社會是否該容許「男人花錢玩女人」,社會對於男人的性慾總有莫名其妙的寬容,以致於在「性交易」的議題上常聽到許多似是而非的說法,包括「反正也禁不了」、「總要給男人發洩的管道」、「不讓男人嫖妓會增加犯罪率」…等,然而,卻對於男人滿足性慾時所造成的社會成本選擇視而不見,包括「黑道幫派」、「人口販賣」及「性病傳播」…等問題。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表示,多位大法官在此釋憲案引用德國「娼妓法律關係規範法」(The Act Regulating the Legal Situation of Prostitutes),但德國在實行三年後發現,因未具社會共識及缺少相關法律配合以致成效不彰此外,這些長期從事性交易的婦女缺少職業技能培訓或工作經驗,不易找到就業機會。同時,德國規定自僱的性工作者必須登記,也成為性工作者轉業的障礙。因此,德國施行此法令五年後,是否要繼續全面實施這項法令也引起很大的爭辯。更重要的是,人口販運和非自願從事性工作問題引發越來越多的關注,性交易合法化是否能解決一切問題值得商榷。
『反性剝削聯盟』指出,性交易國際上有許多不同作法,以瑞典為例,1998年約有兩千五百名女性從事性交易服務,於1999年通過罰嫖不罰娼並嚴懲剝削的第三者法律後,2003年估計實際經常從事性交易者降為1500人,不但減少性交易市場規模,更減少人口販運犯罪。瑞典另有社會配套方案幫助婦女脫離賣春,每年約四百到六百的人口販運女性受害者,人數僅為鄰近國家的1成,除了為落實性別平等原則,更杜絕人口販運集團之生存空間。
為阻止台灣在販賣女體上獨步全球,『反性剝削聯盟』提出嚴正呼籲:
一、 反對性交易是一種職業,更反對「性產業」。
二、 我們尊重成人性工作者,主張不處罰,但不承認其工作權,也不贊同性產業合法,除罪化≠合法化。
三、 利用性交易從中獲利的第三者需被嚴懲,性交易的嫖客也應上輔導課程及罰鍰
四、 政府應給予弱勢女性更多福利資源、更多就業機會,讓面臨匱乏困境的女性有更多選擇,大大的減少女性進入性產業的選擇,縮減供應面。
五、 社會應落實性教育、性別教育,才能有效縮減需求面。
六、政府也應考慮開放合法化後,八大行業背後的權力操控議題將擴大社
會問題。